2007年8月29日 星期三

陸、風情種的丹姆斯特公路

離開伊努維克

八月十六日一早吃過早餐,已經是九點多,我們準備離開伊努維克。高登夫婦都已經上班去了,也來不及跟他們辭行。走出市區竟然找不到加油的地方,記得進城時有一家,但是還沒開門,我們只得折返市中心問路,才在城西找到一家。加滿油後正式上路,不過已耽閣一陣子。

今天的天氣陰雨,與我們來時的晴天完全不同,看樣子今天的路程並不好過。我們今天預定一口氣開完丹姆斯特公路,夜宿零公里處的客棧。



循著進城的原路出城,實際上也只有這一條可以讓我們平安返家。啟程的路段較平穩,所以車速可以維持在100K,一直到第一個渡河口,時間為上午十時十分。我們坐與來時相同的渡輪,只是不同的撐渡人,這次竟然是一位女生。到岸後,她很有禮貌地與我們說再見。雨仍一直下,整個天空罩滿烏雲。我們全速前進,追過了幾輛車,後來也被幾輛車追過,如此行行復行行,到第二渡口八里時為十一時十九分。

離開輪渡口後,開始上坡,通過李察遜山脈,由西北領區回到育空領區。由於這個路段仍然是大霧加小雨,工程施工加路滑,所以與我們來時的情況相同,幾乎也看不到特殊風景。雨水落在泥土路面,在地面上沿著車痕累積成小小河,小小河的水則反射著天光,似乎成為指引行車方向的指標。兩旁的風景埋在雲霧之中,草木也暗淡了顏色。



工程車還是來來去去,錯車或行車都有點困難,滿車泥漿,連雨刷也有時會將泥漿刮上來。過了山區,路況轉佳,山色也開始凸顯出來。去程的風景是從南往北看,回程剛好相反,從北往南看。本以為山就是山,水就是水,看一次和看兩次不會差太多。結果,我們覺得回程還更美,或許是角度的原故,或許是太陽照射角度的差別,也或許是因為車頭轉向吧。經過400K附近,我們特別伸長脖子,睜大眼睛,看看是否有馴鹿群徙的任何跡像,結果還是落空。

在來到丹姆斯特公路之前,雖然儘量尋找相關資訊,但所得的結果,敬而遠之的人多,而且認為應謹慎從事。在一般的觀念裡,以為這條路車輛很少,甚至一天碰不到一輛車,所以必須多方預備才能成行。這種情況可能發生在冬天積雪的時候多,夏天走這一條路情況似乎沒有這麼槽。經過這一次親身體驗,發覺除特殊的工程車外,一般車輛還是不少。定人說,不如作一個記錄,將碰到過的車輛都登記一下。實驗結果:在全程736公里中總共會車總共六十多輛,平均十多公里一輛,其中還有十多輛是在最接近起點的一百公里之內,可從道森市前來一日遊的。其實我們的結論是:整條公路最有看頭的是前一百公里路段。故若非為了締造紀錄前往北極,只為觀賞山景,這路段應是最具觀光效益的。

大地上的曲線

最近Google Earth的功能加強許多,北美及加拿大部份,除城市外,其餘地區均可以使用三維的功能觀看。往往由空中鳥瞰,可以得知梗概,而由側面觀賞,則更能親臨其境,這比直接閱讀地圖還生動、有趣,甚至現場觀察也無法有這種虛擬實境的效果。利用Google Earth可以看到山,看到溪流,也看到蜿蜒於地路上之公路,這就是大地上的曲線。

在開車期間,尤其在凍原地區,因為沒有樹林遮擋視線,公路變成一條可以透視的大地曲線,它的效果近乎Google Earth,但卻能親臨其境,享受那種大自然的壯濶與浩瀚。公路,就這樣蜿蜒於山嶺之上、於山谷之中,其彎曲迴轉,各有律動。宛如白綾飄落於山丘,或如長龍遊戲於綠波之中,或高或低,或近或遠,或短或長,最後消失於天際。

這是一個巨觀的世界,大地蒼芎,公路則是大地上美麗的線條,有時耿直,有時柔軟,有時行高,有時謙卑。這麼大的天地,卻只有這一條路,往前而行似乎孤單,但往後審視也似乎全部擁有。走在這樣的曲線上,不必與彼山比高,也不必與凍原比濶,因為它是自有永有的線條,是美的最高境界。




極地的風情

整體而言,凍原中之草皮是相當美麗的。雖然變化少,但它正如一片地氊,整個山嶺看起來綠草如茵。大自然裡,美的定義並不在乎永久。即使明天就要謝的花依然開得漂亮。在凍原之中,一切似乎是短暫的,臨時的。因為它是冰層的化身,只要凍原融化,就沈到海底。山也是,路也是,苔草是,在其上生存的動物也是。但即使它是短暫的、是臨時的,它也存在數千年、數萬年!



就人類的生命而言,悲乎凍原之短暫似乎沒啥意義,因為隨時要融化的凍原都會比人類的生命要長一些。欣賞它的美,保存它的美,可能是人類必要基本認知的一件事。


西北領域的徽幟上最明顯的特色就是一道從左上到右下的波形斜線,代表樹線,將一個平面分隔成綠色的下半段和紅色的上半段。綠色代表寒帶林 (taiga、boreal forest),紅色代表凍原(tundra)。極地附近因氣候嚴寒,生物循環速度緩慢,加上永凍層的因素,土壤一般很薄,又很貧瘠,只能生長淺根的植物。這道樹線就是樹木生長的極限,大概是七月份10度攝氏的等温線。樹線之南,尚能見到落葉松、極地松、杉、柏等耐寒耐旱的針葉樹類;樹線之北,就是無樹之凍原,只能生長草、苔蘚以及地衣類的植物。



這個地區的生態極脆弱,容易受傷害,其生長也極緩慢,受到環境因素的影響極明顯。在永凍層較薄、水份較豐沛的區塊,則可見針葉樹較為高壯,有時甚至可能有矮叢楊樹、樺樹;反之則枝幹瘦矮;向陽的坡面可見植生,反則寸草不生。我們開車在丹姆斯特公路上,一路所見皆為綠色植被,但是當地人士告訴我們說,只要一個晚上低温降霜,整片大地立刻換上黃紅的艷色;別小看極地針葉樹主幹細小,一旦橫切,常可數出二、三百條年輪,每條都細微得要用放大鏡才看得清楚。



此區年均温雖低,但夏季24小時持續的日照,温度可達攝氏20度,加上雨量稀少,乾燥的枝葉很容易著火,而且經常一發難以收拾。例如 1991年的大火燎原五千五百公頃之後,到秋冬降雪後才停歇。大火後的地表不知要多少年才能恢復原貌,但是在改變過程中必然影響到生態系中的其他生物。例如原來以地衣為主食的馴鹿,可能因為大火燒毀了地衣表層而被迫改變遷徙路徑;但另一方面,火燒後增生的濶葉楊柳樹等的嫩芽又可能使糜鹿數目增加。走過這一大片的焦黑樹林,只有近地面處有幾抺綠意點綴。已經十多年了!

岩石是大地的根基

此次經過丹姆斯特公路,見過不少岩石。比較特殊的是在鷹原附近的菱形石。這種石頭相當堅硬銳利,打碎後仍呈菱形狀,故用於舖路時,很容易刺破輪胎。還好我們這次的旅行中,開車特別小心,輪胎仍然安好無恙,雖然特別加了備貽,也未使用到。




另外一種碎石為白雲石,石灰岩的一種。這種石頭風化得相當細碎。則是漫山遍野地存在140K路段的許多光頭山上,其顆粒隨著坡度而下,形成適當的安息角,但由於土地貧脊,故幾乎寸草不生。在李察遜山的冰河石也是一特色,黑而暗紅,有點像被火燒焦的爐渣,它們被用來舖路,平穩舒適。沈積岩見於洛磯山脈,層層嵯峨,形成不同姿態。

馴鹿是這裡的主人 (Caribou)

在往白馬城的路上,有好幾次看到馴鹿(caribou)在路邊漫步。投宿奈爾遜堡時曾向民宿女主人詢問如何辨認馴鹿。當時她的回答是:「體型不太大,比大鹿(elk)、麋鹿(moose)都要小,長相很怪,總之,一看到就知道。」的確,我們真的是一看到就知道。但是,我想,有個前提,就是要認識別種鹿長什麼樣子。



以前讀過北極地區有馴鹿 (reindeer) ,是愛斯基摩人生計的重要來源,也是聖誕老公公的好幫手。除此而外,所知實在有限。馴鹿和caribou有什麼差別?或許這次有機會來瞭解一下,而路上的邂逅是個良好的開始。

在白馬城我們有半日逗留,買備胎、加補給、遊客中心尋訪資訊之外,還有時間到歷史老街上逛逛。在一家書店裡買了本圖文並茂的「 Caribou: Wonderer of the Tundra」,作者是湯姆華克。他在極地長時間餐風飲雪,為的是瞭解馴鹿的生活及遷移習性,並捕捉一些caribou的身影。他的成績單是如詩般美麗動人!除了感動讚賞,我也學到一些基本知識。

傳統認知的馴鹿(Reindeer) 與caribou 幾乎没有差別。歐亞大陸譯稱為reindeer, 中文常譯為馴鹿,北美大陸稱為caribou。牠們成群結隊地生活在極地荒野上,以地衣為食,終生不斷遷徙,至死方休。其原因之一可能是極地生態易傷難復,一區地衣啃食已畢,必需移區才能找到食物。由於牠們總是迎風而移,愛斯基摩人有諺道:「無人知曉風與馴鹿的路徑。」




馴鹿無論雄雌都有角,雄鹿的角有時候特別大,看起來真是複雜而美麗。此種角到底目的為何,實在猜不透。每天頂著這麼大而笨重的角,實在不太實用,因為到森林裡時,很可能被樹枝勾住而動彈不得。有時兩隻公鹿打架時,兩對角纏在一起而無法分開,只好等死。

這種動物喜歡吃地衣、莎草及樺樹葉。他們的鼻子專門適應於嚴寒氣候,並可以在冬天的雪地上嗅到地衣,然後直接挖雪而找到其所在。說也奇怪,地衣通常生長速度緩慢,幾年才長出一點點,但竟然會有足夠的養分來供應這種七十至一百公斤重的大動物。是否是因為受到雨雪滋潤,取得日月精華所至。那一天誰發現地衣是健康食品,我看這些馴鹿可就慘了。

馴鹿生長於北緯62度地區,雖然有人將馴鹿用來拉雪撬,或得到馴鹿奶,但好像至今尚未馴化成為家畜。


沿途的火生草(Fireweed)

火生草顧名思義,是森林燒毁後,很容易長出的植物。這種火生草在平地常常看到它的踪跡。但在高山上則是點綴景色的主角。它的花永遠是那麼鮮紅,在路邊迎著風,花枝招展地歡迎著你的來臨,倒是給旅人一種歡欣,一種愉悅,一種孤獨中突然爆出的快樂。



八月份開花的尖鋒已過,無法看到整片盛開的火生草。但在接近鷹原的路段,倒有一片還有點成氣候的花叢,佈滿路旁,看來還是賞心悅目。火生草還是育空領域的省花,象徵著綿延不絕。這種花還可以作果醬,我們在白馬城的民宿時,早餐桌上就有女主人Sharon用火生花做成的美味果醬。

美極的彩虹在山腰


回程中,忽見一道彩虹高掛半山腰,讓我們一陣驚喜,是上帝的約記嗎?一向對風景不感興趣的小弟也不自覺地跳出車外,歡呼、讚賞這個大自然的奇景。彩虹的圓滑的曲線,以極精確的半圓或圓弧配上鮮艷的七彩,直接跳躍在我們的眼前。它從山的一頭開始,越過樹尖,結束在山的另一頭,有如在天空搭起一座拱橋。彩虹的七彩由外而內,是紅色為先,紫色在內。



我們車子往彩虹的方向前進,愈接近愈為鮮明。讓人有一種臨場的快感,好像很快可以趕上,卻一直不趕及它,讓人有一種不可觸摸的、可遇不可求的莊嚴感。由物理學上可知,彩虹只是空中水珠經過兩次折射及一次反射陽光所造成的現象。只要與太陽光入射角度構成40至42度的角度時,就可看到彩虹。所以彩虹當做上帝與人的約記也有其道理,因為彩虹的位置因人所站的位置而異,理論上你所看到的彩虹與我看到的不同。這不等於上帝與個人的約記嗎?



彩虹有時有外圍的第二道,今天我們只能隱約看到,稱為霓。其顏色比較淡,七彩的顏色則紅內紫外。這是水滴經過二次反射後到我們的眼晴裡才形成的,色彩就很淡,非特別豐富的水氣及黑暗的背景很難看到。



不管如何,讓我們來讚美自然吧,讓我們心中都有一道彩虹,彼此搭起相互溝通的彩虹橋。
丹姆斯特公路的兩旁,其氣候很難捉摸。李察遜山附近,雲氣尤其豐富。所以這次我們來回兩次過路,都是雲霧很重。其他地區則是東山時晴西山雨的情況。我們在回程時,由於在西北領區的路段均是陰雨不斷,所以風景反而見識不多。雖不似去程在鷹原前段路那種傾盆大雨,但總是濛籠一片。


雲與山的對話

總是希望晴天,但沒有雲,晴天就沒什看頭。山與雲的關係也是如此。沒有雲,山會顯得特別孤獨;沒有山,雲多似也無去處。山與雲則要陪襯,雲多雨就多,山即無法顯出其美麗,而山多搭配微雲,則有雲淡風輕的快感。讓我們一起沿著這條丹姆斯特公路欣賞山與雲的對話吧。




水與山的世界

山與水本是相互搭配的。在丹姆斯特公路旁,大湖泊似乎不多,最大的是恰門湖。其他湖泊則大小不一。在進入三角洲附近,湖泊則處處,有些是沒入松柏林中。山不在高,有水則靈。在這種荒野大地之中,水常沿著溪流而行,有時反射天光,可以看出其蜿蜒的形狀,也可以看出其生命力。



讓水常在山裡吧,至少它能照亮山的美,天空的美以及自然的美。

山的風情

說實在的,人類對自然的敬愛,應從山開始。陶淵明的「採菊東籬下,悠然見南山」,似乎把南山當做故人一般。山給人的心情是寧靜的,是穩重的。它是地的一部份,它高聳但無可取代。它高聳,所以我們知道腳踏的世界。

















2 則留言:

Peter 提到...

Awesome! I've been to arctic circle in Alaska. It was not as impressive. Nonetheless a once in a life time experience.

Peter

Arthur C 提到...

實在精彩 欲罷不能